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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三中学校纪委组织学习《苏州市教育局利益冲突回避暂行规定(试行)》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工作需要,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树立维护党的良好形象,2023年3月24日,中共苏州市第三中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全体委员学习《苏州市教育局利益冲突回避暂行规定(试行)》,并就《规定》的实施意义以及今后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进行讨论。

本次专项学习由王君副书记领学,学校纪委委员周振威、吴悦参加学习。《苏州市教育局利益冲突回避暂行规定(试行)》是苏州市教育局为规范机关、直属学校(单位)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和廉洁从教等行为,防止利益冲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苏州市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苏州教育工作实际于2021年12月制定试行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形成了利益关系多样化的格局,对教育领域原有的秩序也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在新的形势下,教育领域的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广大教师所面临的利益诱惑也在不断增多,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能正确处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严重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冲击和挑战党的纯洁性建设。苏州近期查办的一些案件也显示,利益冲突问题呈现上升态势,这也是制定出台《苏州市教育局利益冲突回避暂行规定(试行)》的重要原因。

此次专项学习中,王君副书记就《规定》的总则、利益冲突的行为规范、回避实施和预防监督、附则四个章节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特别突出强调了“利益冲突的行为规范”这个章节的内容,对其中明令禁止的“四不准”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展开说明。

在去年召开的党的二十大,以及近期刚刚闭幕的两会上,党和政府对于腐败现象尤其是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表示出坚决“零容忍”的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党的自我革命和党内反腐倡廉提出了长期的要求。事实上,反腐倡廉就在我们每一名党员、每一名教师的身边,基层党委、纪委要坚决杜绝兼职取酬、利用职权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纪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斗争到底。基层党委、纪委要努力防患于未然,强化师德师风专题教育,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各党支部也要将防腐倡廉专项教育常态化,让每一名党员、每一名教师时刻以“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为学生的德行表率,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教师。

通过此次专项学习,学校纪委全体成员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我们要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规范引导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自觉提高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加强自觉拒腐防变以及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能力。

《苏州市教育局利益冲突回避暂行规定(试行)》的实行为基层学校合理处理教师利益冲突问题,坚决与腐败现象作斗争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思想保障,对于规范教师的施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职业形象,维护校园清正和谐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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