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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三中学网络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好网络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网络安全事故是指: 

1、网站页面被篡改。 

2、涉密信息失窃。 

3、黑客攻击而导致网络服务中断。 

4、黑客或病毒导致重要数据丢失或损坏。 

5、校园信息系统出现以下言论: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损害国家机关声誉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环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 

(8)损害我校声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如出现以上事故时,立即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处理方法和手段。

 三、网络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事故发生后的首次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 

(2)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3)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2、事故处理过程的报告内容: 

(1)网络是否已恢复正常; 

(2)是否有网站日志记录; 

(3)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4)是否保留或发现作案软件; 

(5)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3、事故处理结束后,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理的情况,并做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经过及处理; 

(2)事故原因及责任; 

(3)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4)事故遗留问题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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