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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三中学校关于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第三中学校关于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19-11-29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第三中学校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的名称:物业管理项目

2、采购编号:SZZJ2019-G-034

3、采购数量:1项。

4、采购预算:人民币2580000.00元(其中保安人员、消防控制管理员预算1820000.00元;保洁及其他人员预算7600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同时保安和保洁明细报价不得超过保安人员、消防控制管理员预算和保洁及其他人员预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1)苏州市第三中学校采购物业管理项目,要求供应商认真做好校园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保安工作要做到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洁工作要做到日清日扫、随时保洁,无垃圾和杂物,为学校创建优美洁净的教学环境。

(2)人员配置清单:(注:学校不承担下列服务人员工作餐费;暑寒假工作内容及时间按正常工作时间执行。)

岗位

项目投入人数

年龄要求

性别

备注

项目经理

1

50周岁以下

不限


保安(含保安队长)

20

50周岁以下

工作时间要求:24小时双人双岗

消防控制管理员

8

50周岁以下

工作时间要求:24小时双人双岗

保洁(含保洁队长)

14

55周岁以下

不限


宿舍管理员

2

50周岁以下

不限


搬运工

2

50周岁以下


(3)项目期限:在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要求的进场服务时间起壹年,按12个月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

2、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对拟参加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3、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解密成功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开发商):0512-68617635。

(2)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点,详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苏财购字〔2016〕23号]。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0512-68616620。

7、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

四、投标信息

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1日13: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1日13:30止。

提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1日13:30时。届时准时开始,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2)地址:苏州市临顿路谢衙前14号

(3)联系人:夏庆明

(4)联系方式:0512-87771313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

(3)联系人:徐杰、沈鹰

(4)联系方法:0512-62826523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并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九、本次采购信息公告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本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https://www.zfcg.suzhou.gov.cn/html/project/38970dafc23744379a5acb516d63044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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