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同学家长:
您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根据苏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操作方案》(苏教基[2019]7号)文件精神,我们把作为专项治理重点的10种违规办学行为告知您,欢迎您对我校教育工作进行监督。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举报电话0512-68365809 68365802。
义务教育学校10种违规办学行为如下:
1.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3.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4.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6.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 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7.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8.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9.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成“非零起点”教学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 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特此告知!
苏州市第三中学校慧成实验项目
2019年5月20日